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池强等8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的公告
文号: 检[]5号 发布单位: 最高人民检察院 生效日期:
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池强等8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的公告
检[]5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》等有关规定,下列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(以姓氏笔画为序):
池强、刘铁流、何泽中、贾志鸿、崔智友、游劝荣、路志强、薛江武(女)。
现予公告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
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 曹建明
二○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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